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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初期,魯述撰寫出〈阿Q正傳〉這部諷刺小說,描寫中國人長期以來既有的文化與人格特徵、惡習。魯述將小說中的主角:阿Q的思維、行為結合中國人的特徵,活靈活現地在小說情節中展開出來,像是精神勝利法則、欺負弱小、世間冷暖等。

 

中國文化歷來含有「天下中心」的本位主義存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左傳.昭公七年》)這種思維在小說中明白地指出「阿Q又很自尊,所有未莊的居民,全不在他眼神裏,甚而至於對於兩位『文童』也有以爲不值一笑的神情。」表達阿Q本身無由的自負與自尊,也是長期以來中國「天朝」心態;此外,中國不但將四方之民視為「蠻夷戎狄」,在本身中國的社會中,也歧視、欺負地位和經濟能力有所差別之人。阿Q被錢太爺的兒子欺負,之後阿Q欺負尼姑,「酒店裡的人大笑了。阿Q看見自己的勛業得了賞識,便愈加興高采烈起來。」周遭民眾不但不拔刀相助,反而冷眼看待,而阿Q卻是在此志得意滿,將先前的怨氣發洩在不會反擊自己的人身上。另外,阿Q也藉由穿鑿附會說是趙太爺的本家,「雖然挨了打,大家也還怕有些真,總不如尊敬一些穩當。」使得民眾因相信阿Q「尊貴」的身份而不敢隨意對待阿Q。最後阿Q從城中回到未莊,外表、經濟與先前有所不同,「未莊老例,看見略有些醒目的人物,是與其慢也寧敬的,現在雖然明知道是阿Q,但因為和破夾襖的阿Q有些兩樣了,古人云:『士別三日便當刮目相待』,所以堂倌、掌櫃、酒客、路人,便自然顯出一種凝而且敬的形態來。」中國人具有畏懼權勢的特性,當阿Q有所改變的時候,自然而然也改變對待之道。

 

魯述描述阿Q最重要的人格特質,也就是「精神勝利法則」,這是一種在外在形式上失敗,藉由內心思維的轉變將失敗心情調整的方式,在〈阿Q正傳〉一文中,多處可發現這項特質,如:

 

阿Q在形式上打敗了,被人揪住黃辮子,在壁上碰了四五個響頭,閒人這才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阿Q站了一刻,心裡想,「我總算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像樣……。」於是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

 

然而不到十秒鍾,阿Q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他覺得他是第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除了「自輕自賤」不算外,餘下的就是「第一個」。

 

精神勝利法則使阿Q的心態不陷入於失敗的氛圍中,便於在生活中得到自信與勇氣。這種想法的建構與形成,在〈阿Q正傳〉中明白的指出「然而我們的阿Q卻沒有這樣乏,他是永遠得意的:這或者也是中國精神文明冠於全球的一個證據了。」魯述行文主要的重點則在於此,陳述中國人的精神勝利法則運用影響各方面的行為處事,比如阿Q面對男女關係的觀念偏見,或是面對刑法、革命的無知、誤解導致恍恍惚惚丟掉了性命。因為精神上的勝利使得人在面對失敗與失意時反而不以為意,藉由想法轉換、藉口逃避真實的現象,換取「解釋」說服自己勝利的「意義」。也可以說,阿Q心中建立自我的一套標準來審視世界,社會正義的詮釋是要符合自我的邏輯之下,雖然與他人的生活觀念不同,但卻是確認這樣的態度是具有「正當性」的。於是魯述以親身的經歷描述民國初年中國人面對西潮的態度,顯示出保守、逃避卻不肯承認失敗的心態,所以魯述欲諷刺這一社會文化現象來警惕當時及希望未來的新中國人面對西方文化衝擊應有的態度與改變。

 

   魯述當初描述的背景是在東西文化相互衝擊的時候,現今的多元文化交流社會中似乎已沒有過去的恐懼與擔憂。然而中華民國已即將建立一百年,臺灣是中華文化圈的一份子,魯述所強調的「精神勝利法則」仍舊沒有消失,反而在臺灣社會中衍生出兩種新的思維與觀念,不但將「精神勝利法則」的思維更加鞏固和確定之外,還擴散、擴大、影響其他人的思維而形成風潮,導致人人皆有「精神勝利法則」的特徵,不分族群的形成「想像共同體」(Imagined Communites),合理又正當的存在社會價值觀念中。

 

一、「後阿Q精神主義」的形成與定義

 

   臺灣的歷史背景發展,從清朝統治以來屬於消極的統治,原因在於中國發展通常以中原為重心,邊疆地區較無重視,至西元1884年中法戰爭後才積極建設臺灣成為中國極具現代化的一省。後來又遭受日本殖民統治50年,吳濁流《亞細亞的孤兒》明白表達臺灣人對認同問題的疑惑與矛盾,就算到了國民政府接受臺灣並爆發二二八事件之後,仍然對自己本身的地位與認同感到無解。於是在清代、日治到戰後國民政府統治,臺灣人長期受到地位與族群上的壓迫;爆發二二八事件後更影響日後政治社會中長期居住在臺灣的福佬人(閩南人)與隨政府來臺的「外省人」長期對立。這樣的情形下彷彿雷同清末民初的中西對立時局一般,但臺灣社會卻又展現更深、更具歷史背景的對立情況,每逢選舉、族群議題討論時皆突顯這一方面的糾結,於是臺灣人發展出比阿Q更積極的「精神勝利法則」來強調、滿足自身情感的缺陷。

 

   因此本文所闡述「後阿Q精神主義」的人格特質,就是針對魯述所描述的「阿Q精神主義」一種積極性的反動。從消極式的精神勝利法則轉變為積極式的「自我感覺良好」與「取暖」兩種模式。處於今日臺灣社會的「後阿Q精神主義」不再是只消極地自我思想獲得安慰,而是正向地認為自身的行為是合乎正當性的「自我感覺良好」,以自我為中心訂立處事標準;接著將自我中心思想透過「取暖」方式表達給周遭的群眾獲得認同,而不是受到他人的冷眼取笑,反倒是群眾熱烈地同情與支持。群眾認同「後阿Q精神主義」的處事行為使自身感同身受,逐漸在思維上感染「後阿Q精神主義」,形成具有共同認同、共同行為的精神式「族群」。所以「後阿Q精神主義」有別過去清末民初中國人精神勝利法則的消極思維,在今日臺灣社會中發展成積極式正面自我肯定的人格特質,存在於某些群眾之中展現,從政治上長期族群對立孕育而生。至於「取暖」與「自我感覺良好」的特質為何,下述開始討論後阿Q精神主義中「取暖」與「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格特質。

 

「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格特質,類似於阿Q精神勝利法則的形式,但處於對自我積極肯定的態度,面對他人質疑都能表示出自我是正確與正當的。目前臺灣社會上多有研究討論,將「自我感覺良好」的詮釋多為自我滿足、自戀、「self-complacency」等,而在「後阿Q精神主義」的思維下,其定義是:從自我中心本位為標準,檢驗、解釋周遭環境的變化來獲得心靈的自我安慰。魯述描述的阿Q的精神勝利法則是受到他人欺壓,然後藉由精神上的安慰獲得勝利,逃避失敗的現實,但本身仍然感到失敗的「真實性」;「自我感覺良好」則是幾乎沒有意識到「社會標準」上評斷的失敗、挫折,反倒是隨時隨地處於自我的價值觀念中,以自我標準為正當性、合法性的唯一依據,用以檢驗、審視社會事件與價值的對錯與好壞。於是自身隨時處於「自我感覺良好」的心靈態度,不在意他人眼光和批判,積極且「光明正大」立於社會之中。所以「自我感覺良好」的態度展現強烈的自我本位主義,對自我的信心與自信上都超過阿Q精神主義對自我的肯定,對自我是認同的、正面的、肯定的。

 

「取暖」的人格特質是「後阿Q精神主義」表現的另一種形式,其定義是:藉由演說、行動等具體表達方式將自身的理念、壓迫等思維傳達給他者理解,透過他者的支持獲得自身的心靈安慰,也就是運用「想像共同體」的方式來獲得精神勝利。這裡的「想像共同體」是類似納迪克.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所提出的概念,但不牽扯到民族主義的範疇,而是指一群體出現有共同、相同的精神思維現象。魯述筆下的阿Q精神主義僅存在自我本身,而無擴及他人;「取暖」的態度則是積極地將精神勝利法則表達給他者獲得認同和諒解,讓他者採同理心而支持與聲援。無形中「後阿Q精神主義」藉由「取暖」方式影響他者的思維,使得受難者、精神勝利者不再只有單一個體,反而凝聚起有相同背景的他者,形成共同體。此一共同體不一定相互彼此承認有一團體存在,從外人的角度來看,基本上是具有思維、言語、行動等特徵一致的精神式「群體」,若有組織性則形成「團體」。所以此群體或團體因「多數力量」取得「後阿Q精神主義」在社會價值評斷上的正當性與合法性,改變社會標準,將精神勝利法則合理地置入社會價值中。因此在魯迅描述的阿Q精神勝利法則是受到他人嘲笑與冷眼看待,但「取暖」的行為和思維將此一情形打破,屬於積極性的精神勝利法則,並非透過自我的評斷來獲得安慰,而是轉變社會觀念搏得他者認同,由外而內獲得自我肯定的精神勝利,有別於阿Q精神主義、「自我感覺良好」的態度。「取暖」是積極的、想像的、認同的精神勝利法則。

 

二、「自我感覺良好」與「取暖」的特質

 

   「後阿Q精神主義」呈現積極與正面性的特質,從對自我的認同到他者的肯定,使得臺灣社會中的人際關係互動可無時不刻地見到這種特色的展現。

 

「自我感覺良好」因為是屬於自我的精神勝利法,在權位管理上呈現出「後殖民主義」(Postcolonialism)與「既得利益」(Vested Interest)的特質。由於「自我感覺良好」是處於自我為中心的思維,強烈具有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的特徵,也就是:為了強調「我者」的存在感,深怕他者忽略「我者」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則是在社會中自我價值地位的確立。於是透過權力運作下,為了滿足自我的自信、自尊與存在感,從自我的標準來處理對外的任何事物。從這方面,「自我感覺良好」的根本態度是「既得利益者」:以自我利益為導向而不擇手段,滿足自我的利益、好處,然後進行類似「後殖民主義」思維中:模仿殖民國家統治行為來管理自身民族,這種模仿殖民統治的方式管理他者,也就是將過去被壓抑的挫折,在獲得權力後轉移到更弱者身上。在魯述筆下的阿Q也反映了這樣的特質。因此自我感覺良好的精神勝利法則也是所謂「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的思考邏輯,由於權力與地位改變外在特徵的自我,內心則欲效法過去舊特權模式,滿足過去從未獲得的自尊。然而這一切均不考慮他者的立場和社會標準,均是以自我利益、自我中心為標準建構起的自我感覺良好「世界」,透過種種手段、方式獲得「精神勝利」、「實質勝利」,滿足精神式的「成就」;而從取得實質勝利的過程標準也就是自我世界的「正確」標準了。

 

至於「取暖」的特質,大多是處於被壓抑的精神下希望博得對外的同情,在社會人際關係上表現出類似民族主義(Nationalism)情緒的、想像的共同群體。「取暖」的精神勝利法則像是東方主義(Orientalism)的思維:透過自我本位的角度審視他者來肯定我者,藉由各種方式、手段影響他者的情緒或思考,激起他者的同理心引起類似民族主義式的情緒,使成為思想一致的群體,或是進而凝聚成團體、社會標準。當然在「取暖」的精神勝利法則下,他者與我者的社會背景必須相似、歷史背景也需雷同,同樣是被壓抑的、受害的,才能引起他者迴響。於是藉由獲得他者的聲援,使得自我的自信和精神勝利是建構在他者的支持,也就是自我的存在感是建立在他者身上,透過他者的行為來認同自我行為的合法性。所以「取暖」精神勝利法則是積極改變自我孤立的形勢,轉變為是社會的標準、群眾的聲音,顛覆社會傳統標準而將「後阿Q精神主義」特質普及化;況且影響範圍不僅只有背景相同的他者,還擴及同情者、下一代。

 

   「自我感覺良好」與「取暖」相同的特質,均處在存在感的認同、具有積極行動改變現況的行為,不願在心理上受壓抑和失敗的事實影響自我的地位和人際關係,於是更要在具體的「真實」上扭轉成自我能接受的「解釋」。所以「自我感覺良好」藉由自我的安慰與自信,在自我為中心的標準進行種種行動,存在感是自我建構的,由內而外獲得精神勝利。「取暖」則是將存在感建構在他者對自我的認同,也是以自我中心的標準獲得他者同情,存在感是由他者所建構。而「自我感覺良好」與「取暖」的精神勝利法則不同的地方在於施行的方式有異,雖然兩者皆是從自我中心思維出發,但「自我感覺良好」僅考慮自身的利益和標準,沒有去衡量社會標準和社會現實;「取暖」則盡量讓他者與之「同化」,是衡量他者有與自身相同的因素而進行的行為,或許有因他者的歷史背景而調整「取暖」過程中如何精神勝利,但終究仍是自我的思維有效取得認同而建構於社會標準之中。

  

   當然,「自我感覺良好」與「取暖」的特質是有可能在同一人的思維上發生,因為這兩種特質均是從自我中心思維的情況下出發,或許也有人一方面「自我感覺良好」外,也想透過「取暖」獲得認同,更確信自我的精神勝利。所以「自我感覺良好」與「取暖」的特質在「我者」思維上是互不衝突,而形成一個內在和一個對外的雙重思維。而各個「後阿Q精神主義」的自我思維則可能是相衝突的,畢竟自我中心思維在每個我者是不一致的,或許可透過「取暖」思維或行動來進行調和,那麼情況又另當別論了。

 

三、後阿Q精神主義的再建構

 

   「後阿Q精神主義」不但是自我中心的強調,除了增加自身的自信外,還可運用「取暖」的特質擴及他者而形成「想像的共同體」。並且,再進一步的影響他者過程中,除了形成思想一致的群體或團體外,還將「後阿Q精神主義」的特質轉移至他者身上,使得他者逐漸具有「後阿Q精神主義」特質的性格思維,此稱為「後阿Q精神主義的再建構」。

 

   當一種思想受到群眾的認可,可能就形成社會上的標準之一,也就是類似「積非成是」的過程,將原本不合乎社會規範的準則變為「合理」的社會規範準則。所以與之相同的方式,「後阿Q精神主義」除了建構「想像共同體」,還可以建構「後阿Q精神主義」的性格在他者思維上,因為「取暖」特質獲得他者的認同,自然而然也認同「後阿Q精神主義」的思考邏輯模式。於是他者因為需要、嚮往或其他原因而逐漸沾染「後阿Q精神主義」思維,來強調、補足「我者」的自信與獲得他者的認同,達到立足社會的目的。如此一來,「後阿Q精神主義」不但不僅限於自我發展的人格特質,還具有擴散、感染的效果;若發生在政治人物身上,具有「風行草偃」之效;若在教育方面,則培植影響下一代且賦予此種人格特質。最後,社會的標準也呈現多元化,各執正當性與自信心,造成角力與爭論,這也就是「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的思考模式:顛覆既有的傳統標準,重新檢視和定義事物的意義與價值。

 

   從受「後阿Q精神主義」影響的程度,可分為激進、中庸與保守三種層次。當受「後阿Q精神主義」影響較深邃時,就會產生激進的行動,比如成立後援會、實際行動影響到他者、透過各種手段獲得支持等,並且可能因而產生、建構他者自我的「後阿Q精神主義」特質。較中庸的程度是指僅表現意見上的交流,利用言語、聲明、遊說來影響他者,僅獲得他者認同而未能形成「後阿Q精神主義」的再建構。而保守的程度,則就類似魯迅筆下的阿Q,僅止於自身的思想,而沒有影響至他者,可能只僅具有「自我感覺良好」的特質而已。

 

   於是「後阿Q精神主義」的人格特質在當今社會是可能不斷地傳染與擴大,雖然魯迅在說明阿Q精神時是認為這是既有的中國人特質;然而「後阿Q精神主義」卻有可能是原生和再造的。魯述強調的阿Q精神,沒有考慮到不具阿Q精神的中國人存在,而本研究注意到非「後阿Q精神主義」者後來的同化、感染現象,因此「後阿Q精神主義」不但是繼承阿Q精神的傳統,並隨時代的變遷和調適,具有再造、重構和同化的傳染功能,使得「後阿Q精神主義」在臺灣社會上不但根深蒂固,還不斷擴大其影響性。

 

四、結語

 

   「後阿Q精神主義」的兩種模式:「自我感覺良好」與「取暖」在處於後現代思維的環境下顯得「生存良好」。在現實的人際關係上表現出的特徵,在「自我感覺良好」與「取暖」的作用下可窺探出以自我為中心而呈現的舉止與思考行為,如:

       (一)藏拙:隱藏自身某種程度的缺陷。

       (二)選擇自我「良好」的歷史記憶成為傳統經驗,並以此為依據進而緬懷過去、美化過去;但卻又斷絕其他傳統延續而不斷製造新的開始,強調自身為始祖、開創者、領航者。於是行事價值標準是自我認定,產生「不沾鍋」(置身事外)的態度,好的、對的都屬於我者,錯的、壞的都他者包攬。

       (三)因自我中心思考而不容異見、故步自封,強調自身的正當性、正確性而不容他者質疑。因此進一步地表現「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態度:符合自我價值觀者,必然成功;非符合自我價值觀者,必然失敗。

(四)在團體中強烈欲獲得存在感,使具有影響力,因此樂於位處指導地位,強調有做有付出(不管對錯)的「貢獻」說。

(五)不斷實踐「自我感覺良好」和「取暖」思維,也不斷地影響他者而建構「新後阿Q精神主義者」的形成,力求什麼都要照自我意思做的「海巡」說。

(六)瞎子摸象、斷章取義的心理素質與探討事理模式。

       (七)具有雙重標準的特質,往往見不得別人好。

(八)因自我中心價值最為重要,所以為了求生存而不擇手段。

因此社會人際關係的表現呈現出這些特質和現象,應該算是既有的正常社會人格特徵?還是中國傳統不可抹滅的劣根性呢?這方面未有清晰的定論,但精神勝利法則從魯述諷刺以來仍然沒有消失,反而進一步地適應在社會各階層之中,表現臺灣社會特殊的人格價值觀念。

 

   中華民國建立近一百年以來,想當初民國建立之際,北洋軍閥袁世凱就任第一任大總統、魯迅在民國10年發表了〈阿Q正傳〉;國民政府遷臺後的今天,民進黨陳水扁當選總統使臺灣歷經第一次政黨輪替,之後國民黨馬英九當選總統而完成第二次政黨輪替,其任期剛好要歷經民國一百年。如此看來,中華民國政局歷經多次風波,唯一不變的是——阿Q精神仍不斷絕,「取暖」和「自我感覺良好」的「後阿Q精神主義」現象不斷地出現在今日各大媒體版面,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和議論。那麼「後阿Q精神主義」現象的出現,是否是因為臺灣文化屬於中華文化圈的一環而繼承中國人「阿Q精神」的性格然後「青出於藍勝於藍」呢?還是人類的性格原本就有「阿Q精神」的特質,然後隨時代演進而衍生出「後阿Q精神主義」的思維呢?不論如何,「精彩一百」,中華民國建國已滿一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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